我市积极推行生态环保 重点领域全流程监管机制

访客 2024-06-21 69次阅读

聚焦排污企业全生命周期,用精准化、现代化手段开展执法工作,近日,我市出台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改善,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主要依托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围绕生态环境问题事前源头防范、事中精准发现、事后闭环整改,构建全流程、高效率的日常监管机制,主动服务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致力从源头上减少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生。具体实施范围为:大同市域范围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纳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排污单位、现场检查或非现场监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需整改的排污单位以及其他环境监管工作需要纳入的排污单位。

  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主要内容包括突出事前服务指导,注重问题源头防范,通过加强日常普法、注重自查自纠、开展违法预警等方式,推动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同时依托“在线监控平台”等信息手段,及时预警。在事中,通过分级分类强化精准监管,建立正面清单,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同时,推行非现场监管制、包容审慎监管等制度,严格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轻微不罚的五类十四项、首违不罚的四类十一项不予处罚。在事后,则是强化服务帮扶,推动问题闭环整改,通过科学研判、重大问题会诊、提供专业方案等帮助企业完成整改,并着手建立服务评价制度,不断提升环保执法水平和质量。




记者  邸东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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